2011年4月17日星期日

爱是情非

     时光如箭,转眼春天或者秋天或者冬天或者夏天又到了。可我们小时候真的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区别,只不过玩物变了下而已。到了初中,当第一次学到How time  flies的时候,我还不住的惊叹老外的小孩儿不也如此,一样要写这么无聊的作文啊。
   省略此处,从第一次过自己的生肖年到第二次过本命年。上初中也是极为激动的事情,这意味着可以稍微自由些,长大了些以至于可以和心仪的女生说些话了,也意味着可能受到”坏学生”的欺负上交保护费,幸运的是,这些担心多余了。对于我的初中,可以讲三天三夜的故事;而对于我的初中生涯,则太平淡,我无所适从。这句话中,将初中改为高中或者大学,语意竟然同样成立,不能不感到些悲哀。
    基于本文的题目,就只有从我初三的同桌友说起了。友因为是复读生的关系,年龄比我们大了一两岁,再加上比较豪放,有一头郑伊健式的长发,因此称作友。虽然后来我看过古惑仔才知道健哥,但在我们那时候的初中,小帮派倒是到处泛滥。每天晚上聚伙打架,或者偶尔收拾一下爱多管闲事的保安,都是家常便饭,这里面可能有友,但绝对没有我。见别人打人或者被打或者群殴是经常的事,但我第一次参与是在友的带领下。那天晚上自习课的课间,友和我在走廊的角落里,教训了那个不实实务的转校生,我似乎比被打那位还紧张,整个过程没敢出一下手。由此证明,我是多么老实和胆小的娃。
    至于挨打着为什么被打,我一直以为是友青春期的各种躁动引起的,第一位的就是爱情。如果友看到这里会骂我,Y的,你小子这么怂,还在这儿假正经的分析大哥我。如果有第二位,应该是哥们儿义气,当时的我们没有朋友这一说,标定关系只有两种称谓:同学和哥们儿,所以朋友这个词我现在也很少用。
    我初三的同桌是友,友喜欢的女孩叫做静。人如其名,静很安静,很乖。而在当时的我看来,静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,但是友却是执迷不悟。具体表现为,每周都要写一封情书,以至于我不明白,到底是因为友的钢笔字写的好才去写情书,还是因为写情书多了练了一手好字。当然了,传递情书的任务大部分都落在了同桌的身上,谁让我又呆呆的呢。这之后,我又不禁为这些作品感到惋惜,它们最后都逃不过被撕碎扔掉命运。也许这个时候流星花园太流行了,似乎被追的女生们都应该是这种反应才对。我的同桌友自然也毫不示弱,每次被拒绝之后,友都做出一些割手指,割腕的傻事来。每当我看到这些,就只有一边被吓得目瞪口呆一边安慰同桌,我也在想我到底懂不懂自己在说些什么。也许就在这些日子里,我学会了孜孜不倦的劝人,尽管我可能连自己都没经历过这些事情,但尽量把事说的很乐观。
    在友一直追静的日子里,我还是那么不开窍,执着的认为早恋就是早恋,却也怎么也没想过早恋与爱与情的关系来,怪不得我情商这么低,耳染目睹下竟然还这么无动于衷。
    友和静并没有以浪漫的童话故事结局,友已经是复读生,本来成绩还可以,这一年有希望考进高中。在爱了恨了之后,成绩自然一落千丈,中考后就去打工了,而静也没有了消息。

1 条评论:

  1. 其实孜孜不倦追求的,回头看也仍旧意兴阑珊。
    没有波澜不意味着空洞,后知后觉或许能更有感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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